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 五华区残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工作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近华浦路551号(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工作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法定节假日。 二、招聘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昆明市五华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五华区居住证的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及劳动合同签订 工资待遇: 按昆明市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170元/月执行; 社会保险: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其他待遇: 享受法定带薪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权益,提供必要的岗前业务培训。 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公益性岗位属性确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六、招聘程序 1.报名申请 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9日;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近华浦路551号(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409办公室。 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华区认定)。 2.资格审核 由五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与录用 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五华区残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七、联系方式 江老师,杨老师,0871-68330733。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近华浦路551号409室(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八 其他说明 本岗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每人累计安置不超过2次;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来源:昆明五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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