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用人需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详见《个旧市公安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1。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9.曾系红河州公安机关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未满90天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按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个旧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室(个旧市中山路12号办公楼右侧1楼)
3.报名时应携带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出具原学校相关毕业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简版)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4.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结果将于现场审核完毕后进行反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报考相关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旧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2),认真阅读后签字。
笔试采取闭卷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限为60分钟。
笔试内容包括: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②时事政治;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④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自2024年7月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橡皮。
1.笔试时间:预定2026年8月12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个旧市公安局12楼会议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不达标准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测试(详见附件1-3)。
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评总分100分。取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10米×4往返跑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详见附件1-4)。
1.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2.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20%。
报考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环节,由个旧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员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体检、政治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个旧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锡都警方”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因录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的,取消试用资格。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录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保障主要包括工资和“五险”。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400—600元)+工龄工资(每满1年20元)+层级工资(转正后根据学历进行评定,700—2300元)+绩效考核(根据部门人数核定每人400元,由部门按实际情况考核发放),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200元)+工龄工资(每满1年20元)+层级工资(转正后根据学历进行评定,700—2300元)+绩效考核(根据部门人数核定每人400元,由部门按实际情况考核发放),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试用期工资扣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后,按1920元/月发放。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个旧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锡都警方”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后续工作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生隐瞒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症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核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对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遵守,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由个旧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个旧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3-2155408
来源:锡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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